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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美诉培训学校使用“央美”侵犯商标权案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美术教育领域的知名院校,然而,其多年来积累的良好社会美誉度成了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傍名牌”的对象。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央美术学院诉北京清美央美美术培训中心(下称清美央美培训中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清美央美培训中心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央美”字样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持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审判决,即判令清美央美
发布时间:2023.09.21 -
《传奇》剧本杀案
【合规提示】 1.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的侵权行为包括:①将剧本杀命名为“传奇”以及其他突出使用的商标侵权行为;②在剧本杀的道具卡牌中使用《热血传奇》游戏中的美术元素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以及③在宣传推广中傍附《热血传奇》游戏知名度的虚假宣传行为。而由于法院的管辖和审理要求,在起诉时将案件进行了拆分,分别以著作权侵权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发起了两个案件。但由于被控的行为是同一个,所以会
发布时间:2023.10.07 -
涉“骑呗”三年不使用抗辩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 :(2020)沪0115民初78547号 二审案号 :(2022)沪73民终77号 裁判要旨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商标法》有关未实际使用不赔偿的规定,旨在鼓励、引导商标权人积极使用注册商标而非“注而不用”,避免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em>商标法》规定的“此前三年”主要是为了明确商标权人应当在侵权行为发生或者起诉的前三年内实际进行了商标使用,并不意味着如果侵权行为发生时或者起诉时注册商标获准
发布时间:2024.01.03 -
两个“达利园”,谁是正宗?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审结了达利园食品河北有限公司(下称达利园河北公司)与福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福建达利公司)商标权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定达利园河北公司在企业字号中使用福建达利公司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达利园河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赔偿福建达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5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将他人商标
发布时间:2020.08.31 -
“中意ZHONG YI及图”商标引纠纷
原标题:如何考量政府政策性限制因素对商标使用的影响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都规定了构成注册商标在指定期间未使用的正当理由。那么,因政府征用土地导致相关企业停产能否归于商标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正当理由之政府政策性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又该如何考量类似情形是否构成正当理由?围绕第566996号“中意ZHONG YI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引发的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7.23 -
“猴姑”并非“猴头菇”
“猴姑饼干,猴头菇制成,养胃。上午吃一点,下午吃一点?!?013年9月,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中公司)的“猴姑”饼干上市,其广告一经播出就受到人们的关注。而随着江中“猴姑”饼干在市场上一路走俏,一些与其名称、包装、广告语相似的“猴菇饼干”“猴头菇饼干”等纷纷“入市”。对此,江中公司陆续对生产、销售带有“猴菇”“猴头菇”等文字的市场主体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在多起诉讼中胜诉,获得数百万元侵权
发布时间:2020.09.15 -
擅用“康师傅”商标一审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原告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顶益公司)与被告郑州市康师傅饮水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康师傅公司)、北京搜斗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搜斗士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郑州康师傅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康师傅”字样对其生产销售的桶装水进行宣传,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行为,侵犯了顶益公司对第1321811号商标享有
发布时间:2020.09.30 -
“银泰”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银泰”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7)浙05民初105号 二审案号:(2018)浙民终1026号 裁判要旨 在涉及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案件中,判断行为人登记并使用企业名称全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根据诚实信用、?;ぴ谙热ɡ臀す骄赫脑?,结合被诉企业名称的登记时间、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行为人主观意图及是否容易造成混淆误认等因素进行判断。对于涉案商标在被诉企业名称登记
发布时间:2021.02.18 -
最高法?;げㄈ胙“咐昂湍兰摇庇肽呈小昂湍兰选鼻趾?em>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典型意义】 《产权?;ひ饧访魅芬螅骸耙婪ㄉ罄?em>商标侵权,加强品牌商誉?;?。依法审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破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奔忧?em>商标权司法?;ぃな谐【赫刃?,是建设品牌强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案再审判决综合考虑请求保护的“和睦家”商标和字号的知名度以及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改判明显攀附“和睦家”医疗服务商标商誉的被告停止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全额支持其赔偿
发布时间:2021.05.20 -
销售刮码正品不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摘要: 从商标承载的识别商品来源、品质信誉保障等功能出发,商标法下对侵权行为的界定,根本上是以该行为是否妨碍商标功能的实现作为判断标准。因此,当商品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到流通领域后,如果他人再销售等商品再次流转行为并未破坏原有商标功能的发挥,则无禁止必要。 【裁判要旨】 从商标承载的识别商品来源、品质信誉保障等功能出发,商标法下对侵权行为的界定,根本上是以该行为是否妨碍商标功能的实现作为判断标准
发布时间: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