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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名称不同结构功能用途均无实质差异的技术特征不构成区别特征 附判决书原文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案专利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虽然相应结构命名不同,但二者的结构、功能、用途及效果并无实质性差异,该相应结构不构成涉案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应被宣告无效。 本案涉及专利权人为奈某公司、名称为“一种适用于水泥窑处理替代燃料的固定炉排预燃炉”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针对中某润
发布时间:2025.12.17 -
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知识产权局等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二审判决书
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最高法知行终1059号行政判决中,针对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知识产权局、梁某婷的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作出终审判决,主要观点如下: 关于权利要求12、13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法院认为,某某公司将原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步骤(a1)包括用信号发送所述第一向量和第二向量之间的相位关系”)分别修改为权利要求12(主站“接收”该相位关系)和权利要求13(次站“发送
发布时间:2025.09.05 -
中国铁塔公司上市前被诉专利侵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铁塔)在上市前夕,遭遇了一起专利侵权诉讼。该案中,原告熊小宁认为中国铁塔未经许可大规模在中国使用其设计的一款无线讯号路灯站技术,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中国铁塔立即停止侵权,拆除及销毁相关基站,并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费用。该诉讼已于7月1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将于10月16日开庭审理。 据悉,中国铁塔已向港交所申请发行H股,于8月8日上午9时在
发布时间:2018.08.24 -
知识产权服务首次纳入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采用新型服务模式和技术方法,提供知识产权的确权、检索、分析、诉讼、数据采集加工等基础性服务的支撑技术等服务,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日前,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出台,按照《办法》所附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知识产权服务首次纳入高技术服务企业。 “此次完善后的《办法》将知识产权服务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列,不仅
发布时间:2016.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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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铅山县小学获得一等奖 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奖 美国电影协会中国区代表虞俊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秘书长刘雍和潜 新浪娱乐讯 由美国电影协会和中国技术协会联合主办的“百万学生?;ぶ恫?,看电影,去行动”大赛今日在和北京市平里二小举行颁奖仪式。大赛的最高奖项获得单位将有机会前往美国好莱坞参观。 美国电影协会和中国技术协会于今年4月共同发起以学生为主体的发盗版宣传活动,旨在鼓励中小学生和大学生通过自己创作
发布时间:2008.07.09 -
总局出台优秀国产影片奖励新规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对优秀国产影片进行奖励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制作技术和艺术创新的优秀国产影片继续给以奖励,每年20部,每部奖励金额不高于600万元。 通知明确,经国家电影专资管委会研究,成立“优秀国产影片评选委员会”。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国家电影专资管委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等。电影专资办承担评委会日常工作。 由
发布时间:2016.03.24 -
“DAKS系统”技术秘密侵权案
【案号】 (2022)最高法知民终901号 【基本案情】 美国某岩油藏公司、某石油科技(北京)公司起诉称:其拥有名称为“油气勘探开发类比决策专家知识库系统”(以下简称“DAKS系统”)的软件后端相关技术秘密,前员工翟某元利用在该公司担任油藏工程师期间所接触的技术秘密,开发了与“DAKS系统”功能高度相似的侵权软件系统,并办理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此后,翟某元又以该侵权软件的著作权入股大庆某软件
发布时间:2024.08.15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北京建兴开发中心与重庆泓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胜诉
提要:北京市建兴新建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建兴开发中心)、于某某、闫某某(甲方)拥有柔性饰面砖的生产技术(包括专利及技术秘密)。2015年1月,建兴开发中心、于某某、闫某某与重庆泓某建材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泓某公司)签订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柔性饰面砖的生产设备,并许可乙方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独占实施柔性饰面砖生产技术。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一段时间后,双方发生纠纷,建兴开发中心、于某某
发布时间:2021.12.20 -
物联网通信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 二审判决书
【要点速览】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亚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第三人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三案,涉案专利为“具有不同用户终端的多媒体通信中跨层优化的方法和装置”,争议焦点为物联网通信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 最高法院明确,通信技术创新围绕“连接广度、连接深度和连接质量”三层次,判断组合式方案创造性需重点审查是否引入新手段、解决新问题、产生超预期效果或整体效果超各场景之和;若仅通过现有技术手段简单叠加
发布时间:2026.02.06 -
香港某大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点 关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是否具有改进动机或者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技术启示的判断,可以综合考量申请日前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进程。如果在申请日前本领域技术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相关技术问题和技术手段的认识尚不成熟,则研发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在此情形下,应当慎重认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具有改进动机或者现有技术给出技术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发布时间:2026.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