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使用
-
商标侵权中“商标性使用”的认定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除帮助侵权外,侵权方的行为需在“商标性使用”基础上增加近似、类似等情形方可构成侵权。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法院常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认定基于侵权方切断了商品与来源之间的联系从而认定侵权。 然而何谓之来源并无明确说法,有的学者认为基于
发布时间:2020.07.13 -
以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诉福州芬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一案为例
作者| 袁春怡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伟 裁判要旨 注册商标应当在核准的商品类别上进行规范使用。商标权利人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使用形式,随意拆分商标、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不应视为是对已授权的注册商标的使用。如果该使用行为导致相关公众产生了混淆、误认,损害了他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未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仅是文字排列方式的差别,则不宜认为属于
发布时间:2020.10.10 -
浅析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路径
编者按 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如何划定侵权与合理使用的边界,业内存有争议。本文以适当引用情形为例,探讨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路径,总结出基于“三步检验法”的认定方式、基于两步法的认定方式等4种认定合理使用的路径,并提出两点建议,希望对问题的探讨有所启发。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针对原告的侵权主张,被告经常会辩称被控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其立法目的在于平衡?;?/p>
发布时间:2020.07.09 -
商标性使用判断标准——赛诺菲商标无效案
药物、医药制剂等商品上为驰名商标,并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诉争商标-第21671066号商标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查明:诉争商标由第三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燃气炉等商品上。引证商标一至三获准注册日期均早于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期,均核定使用在第5类医药制剂等商品上,现均为原告名下有效注册商标。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原告赛诺菲(Sanofi)提交的证据大多将“赛诺菲”、“SANOFI”标志作为商号使用
发布时间:2023.02.14 -
北京商标律师:越南“环球小姐”商标及名称许可使用纠纷案
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使用许可范围。 根据胡志明市Rouse Legal Vietnam的执行官和地区经理Yen Vu的说法,这是环球小姐组织(MUO)、西贡环球公司(Unicorp)和环球小姐越南JSC最近争议的关键内容之一。接下来北京商标律师带您分析这次事件的由来。 今年2月,MUO宣布不再与Unicorp续约。作为环球小姐越南赛过去15年的组织者,Unicorp一直派越南官方代表参加环球小姐
发布时间:2023.03.29 -
新标准下电子商务商标使用证据的提交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注册商标的使用形式更加多样,应用场景更加多元,由此带来商标使用证据的多样化、取证方式的多元化,对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下称撤三)案件审查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1 年 11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进行修订,发布了《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下称《指南》)?!吨改稀返谑哒滦略隽斯赜诘缱由涛窬猩瘫?em>使用
发布时间:2023.07.18 -
成都一餐馆展示牌印“伤心凉粉” 被诉侵权索偿8万元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非商标性使用,不构成侵权 一年多以前,韩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家小吃店会因为“伤心凉粉”惹上了官司。 韩先生经营了一家餐饮小吃店,位于成都市青羊区窄巷子?!吧诵牧狗邸弊魑坏赖昴诘牟似繁挥≡诹说昴诘恼故九粕稀?022年4月,“伤心凉粉”商标权人林女士因此将韩先生告上法庭。直到近期二审宣判,韩先生心里的那块石头才算落了地。11月2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韩先生,听他讲述了
发布时间:2023.11.03 -
商标法法律事实确定的语境论方法
不是纯粹的客观物理语境,而是结合了消费者心理构造的认知语境,可以分为商品语境与非商品语境。语境论方法中的语境必须是客观的、相关的、普通的、全面的、整体的。运用语境论方法需要经过设定商标法问题、语境的识别、语境的重构及在重构语境下解决商标法问题四个步骤。 关键词:语境论;商标性使用;商标显著性;多因素测试法 目录 引言 一、商标法法律事实确定运用语境论方法的必要性及规范意义 二、语境论方法中语境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3.10.10 -
商标使用证据形成于域外的知名度判定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0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韩惠娇人公司。 2.注册号:17769144。 3.申请日期:2015年8月27日。 4.专用期限至:2026年10月13日。 5.标志:“V7ToningLight”。 6.核定使用商品(第3类):洗面奶;化妆品;牙膏等。 二、被诉裁定
发布时间:2023.10.08 -
“自嗨锅”商标侵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定案依据进行改判。根据天猫公司调取的数据,良品铺子公司涉案链接交易成功且含“自嗨锅”比例为32.17%。可以推算良品铺子公司侵权获利为1409560元。且实际上良品铺子公司在2022年仍有使用包含“自嗨锅”字样的链接,应当适当增加其获利金额,故请求二审法院将判赔金额改为150万元。 良品铺子公司辩称 良品铺子公司辩称:(一)良品铺子公司的行为未侵犯金羚羊公司第28149844号“图片”商标的专用权
发布时间: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