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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学校因安全港协议出错而违反TPP版权规则
安全港协议是为了?;ご渲亮硪桓龉业墓竦氖?。 澳大利亚版权顾问组(CAG)的版权主任迪莉娅.布朗(Delia Browne)对条约联合委员会说,澳大利亚现有的安全港计划是以美国的相似计划为基础,是在签署《美澳自由贸易协议》时被迫采纳的。 但是,澳大利亚的安全港计划仅适用于商业化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并不适用于同样提供网络服务的学校、大学和图书馆,这是一个“粗心的错误”所造成的局面。 布朗说
发布时间:2016.10.25 -
谷歌承诺取消澳大利亚“代理”和“镜像”盗版网站的索引
数年前,澳大利亚被称为盗版的温床。这是版权持有人的心头刺,他们反复要求澳政府提供帮助。 他们的第一项愿望清单是实施迫使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屏蔽盗版网站的新立法。 2015年,他们的愿望实现了?!?em>澳大利亚版权法》第115a条通过。很快,修正案成为法律。不久后,相关方提交了第一批屏蔽请求,从那以后,ISP被责令屏蔽了数百个网站。 娱乐业非常满意新的执法工具。但是,他们认为这还不够。威秀电影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04 -
澳大利亚外观设计法修正案进入一读程序
在2019年年底进行磋商之后,澳大利亚政府现已提出《2020年外观设计法修正案》并进行了一读。 2019年的磋商会列出了可以考虑修改的各项条款的备选方案。具体来说,修正案将作如下修改: 宽限期 对于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前申请权人或设计者作出的相关披露,以及从上述主体获得已公开披露的外观设计的另一主体进行的相关披露,宽限期将从当前受限的6个月变更为普遍适用的12个月。如果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外观设计
发布时间:2020.12.16 -
人工智能平衡法案——澳大利亚政府正在考虑的潜在监管措施
在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公布了《澳大利亚安全和负责的人工智能讨论文件(Safe and Responsible AI in Australia Discussion Paper)》之后,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国政府正在考虑的各种潜在的人工智能监管措施。 主要内容 这份讨论文件概述了澳大利亚和国际上与人工智能技术有关的监管框架。 该文件的重点是如何确定监管措施,以确保人工智能在澳大利亚能够得到安全
发布时间:2023.07.05 -
澳大利亚机构发布《2023年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报告》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下属的国家人工智能中心最近发布了《2023年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报告》。该报告强调了澳大利亚创新者为了获得全球竞争力而应涉足的关键人工智能领域,包括畜牧业、园艺业和医疗技术行业。该报告还强调了发明人对其人工智能发明进行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さ谋匾浴?澳大利亚的人工智能专利主要来自海外 该报告分析了2000年至2023年澳大利亚人工智能发明专利的相关
发布时间:2023.12.26 -
澳知识产权局发布2023年度报告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于2023年末发布了《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介绍了该机构在这一年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为确保人人都能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并从中受益所作出的努力。澳大利亚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对这份报告进行了解读,并探讨了最近旨在使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制度更有利于寻求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化的机构的最新举措。 IP Australia发布的这份年度报告,为进一步
发布时间:2024.01.17 -
吉百利在“紫色”之争中败北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 澳大利亚一家法院11日判决,澳大利亚本土巧克力生产商达雷尔·利可继续用紫色作为巧克力包装色。 据德新社报道,这一判决意味着原告——全球知名巧克力厂商吉百利有限公司成为这一诉讼案的输家。吉百利有限公司5年前就采取法律手段,希望阻止达雷尔·利使用紫色包装。吉百利有限公司称,其对紫色包装和用紫色进行广告宣传拥有知识产权。 法官彼得·希里说,原告对被告利用紫色包装仿冒吉百利巧克力
发布时间:2008.04.16 -
澳大利亚赢得WTO对烟草平装的标志性裁决
6月28日,澳大利亚在有关烟草平装法的重大贸易争端案中胜诉,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判官驳回了古巴、印度尼西亚、洪都拉斯以及多米尼加的申诉。 WTO专家组称,澳大利亚的法律通过减少烟草产品的使用改善了公共健康,专家组驳回了替代性措施同样奏效的主张,同时驳回了以下论断:澳大利亚不合理地侵犯烟草商标并违反了知识产权。 澳大利亚于2010年推出的烟草平装法禁止采用颜色鲜明且带有标志的烟草包装,而支持
发布时间:2018.07.10 -
澳大利亚专家介绍人们在提交国际商标申请时应注意到的问题
一般来讲,那些试图在其他国家为自己的商标寻求?;さ?em>澳大利亚企业可以采取下列两种申请形式: 委托当地的代理律师在每个目标国家中都递交自己的申请(即“直接方法”);或者提交一件同时指定了多个目标国家的国际申请(即“《马德里议定书》方法”)。 什么是国际申请 国际申请指的是申请人根据一个源自《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商标制度所提交的申请。上述《马德里议定书》是一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
发布时间:2020.04.21 -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确认人体医学治疗方法具备可专利性
2013年12月4日,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宣判,确认医学治疗方法属于可专利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首次明确考量此类问题。因此,高等法院的考量涉及对判例法中排除在生产方式之外并由此不具有专利性的情况进行了一个广泛分析。 该裁决对于医疗保健部门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确定专利形式方面无疑是个好消息。 虽然医学治疗方法在美国被视为可专利对象,但欧洲专利局仍认为其不具备可专利性。在欧洲,此类
发布时间:201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