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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10个“必杀技”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提供了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一样的保护角度,是对工业设计方案的...
发布时间:2018.08.03 -
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廖记”商标权案
依法取得“廖记棒棒”等四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生产、销售的商品是棒棒鸡等家禽、肉类、卤菜、凉菜,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构成类似; 第一被告在店铺醒目位置使用的“廖记”文字,在店内装饰板、价格牌、菜品名称、价格标签、收银机显示屏及产品上“廖记棒棒鸡”或“廖记”字样,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的文字相同、发音相同、含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容易使消费者将第一被告、第二被告销售
发布时间:2018.05.09 -
我想把“美国”注册成商标可以吗?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商标法禁止此类标志的使用,一方面是因为该类标志的使用和注册会妨碍有关国家使用其象征主权的标记的权利,有损其国家尊严;另一方面是在某些情况下,会使公众对使用这类标志的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此类标志诸如: 商标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国家名称在某种意义上亦可发挥商品或服务的识别作用
发布时间:2018.08.06 -
“冰炫”商标之争见分晓
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2016年11月,商评委作出裁定认为,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银翔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地区级代理商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钱某。经
发布时间:2018.07.06 -
有关证明商标那些事
界知识产权组织2015年03月31日通知我国并已在我国备案的第P100089号“官方标志”受?;け曛?em>近似;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该商标申请人为“国家行政组织”,不符合证明商标申请主体资格要求”原因,引用《商标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一款第(4)项、第三十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驳回。 值得着重说明一下的是,证明商标的审查标准无论是绝对理由的审查还是相对理由的审查均与普通商品或服务商
发布时间:2018.06.04 -
佳的美公司与雅琛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凹槽下端为插接于电源表面的充电插头。右视图为四角呈弧形的长方形设计,中间区域为带平直凹槽的设计。俯视图为四角呈弧形的长方形设计,中间区域为带平直凹槽的设计。仰视图为四角呈弧形的长方形设计,中间区域设有凹槽,充电线覆盖在凹槽上,凹槽的左端连接充电线插头,凹槽的右端连接一呈跑道型的电源插口,凹槽的中部设有一近似跑道型的USB插口。 佳的美公司当庭明确以标注“2500MAH”字样的移动电源产品作为本案的
发布时间:2018.08.28 -
论“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商标的行为
袁博 同济大学 基本案情 美菱公司系涉案“美菱”商标的权利人,曾与环保公司签署《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书》,但该协议书中约定的环保公司被许可使用的产品范围仅限于加湿器、除湿器等,并不包括空调扇(冷风扇)及电暖器。 但后来环保公司未经美菱股份公司许可,在冷风扇、电暖器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并进行销售。 一审法院认为,环保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
发布时间:2018.08.17 -
如何判断图文组合商标与文字商标是否近似?
,该自然人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历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起诉、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两审诉讼程序,该自然人的诉讼请求未能获得法院支持,涉案“方正寒育”商标最终被宣告无效。 案件评析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作为商标权利人提起异议、无效最常使用的相对理由,相关案件中争议焦点主要为商品或服务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是否容易造成混淆误认。 在权利商标为图文组合商标、诉争商标为
发布时间:2019.03.27 -
判定商标近似关键在于是否造成公众混淆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5日,四川本色工坊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色工坊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出第19861860号“慕纯”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以诉争商标与广州绿飘纸业有限公司(下称绿飘公司)在先注册的第16761747号“纯慕”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 本色工坊公司不服上述决定,以引证商标的权利人已注销为由向原
发布时间:2019.04.23 -
“GREENWORKS”商标终无效
原标题: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如何平衡在先权益与市场秩序? 围绕着注册使用在农业机械、割草机、收割机等商品上的一件商标,同位于江苏省的两家企业产生了一场商标纠葛。 近日,双方纠纷终审有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宝时得公司)上诉,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对江苏常州格力博有限公司(下称格力博公司)的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商标(下称诉争
发布时间:201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