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今日头条
-
新媒体投资绕不开版权难题
资讯类手机APP今日头条近日备受媒体关注。一方面是获得1亿美元的C轮融资,此次融资由红杉资本领投,新浪微博跟投,融资之后的今日头条估值超过5亿美元;另一方面,今日头条却因涉嫌侵犯多家媒体著作权而被媒体指责。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项目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但新媒体项目往往会牵涉版权的问题。清科创投高级投资经理丁康一直在从事新媒体项目的投资,他告诉记者:“新闻类新媒体项目最好有自己独立的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4.06.16 -
肆无忌惮践踏版权 《今日头条》被告上法庭
大肆分发传统媒体的新闻,圈了1.2亿用户,融了1亿美金,但对传统媒体的版权费一毛钱都不支付?日前,享有《广州日报》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因著作侵权向拥有著名客户端《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6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今日头条严重践踏版权 广州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授权,享有
发布时间:2014.06.06 -
今日头条又涉侵权被诉
自喻“新闻搬运工”的“今日头条”再陷侵权风波。近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拥有“今日头条”网站和客户端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诉讼,原因是“‘今日头条’涉嫌非法转载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所属媒体《楚天都市报》原创作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8月10日立案受理。 今日,楚天都市报发布消息称,自2015年1月起,“今日头条”未经原告授权,采取设立“楚天都市报头条号”、进行深度链接等方式,复制、转载
发布时间:2015.08.14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今日头条”可识别
申请注册“头条及图”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诉决定。4月28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今日头条及图”等4个商标驳回复审的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原告字节跳动公司诉称,申请商标“今日头条及图”等由其于2013年11月19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6类“海报、书籍、印刷出版物、说明书、报纸、新闻刊物”等商品上
发布时间:2016.05.05 -
被诉商标侵权 今日头条遭亿元索赔
因为先取得“头条”注册商标第35类(广告宣传等)的专用权,北京一家广告公司以“今日头条”恶意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1亿元人民币。近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知识产权案。庭审最后,法庭建议双方调解解决争议。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告:被告侵权应赔偿1亿元经济损失 起诉“今日头条”的是北京博天恒业广告有限公司。与“今日头条”关联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列为
发布时间:2016.11.07 -
“今日头条”是否侵权?
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近日宣布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估值高达5亿美元,其高额的投资额及估值让业界感到震惊,也遭到很多媒体的质疑。 目前质疑的焦点在于今日头条并不生产内容,而是采集传统媒体的内容,涉嫌侵犯内容版权。 “今日头条”所展现的新闻并非用户直接使用搜索引擎精度搜索得来,而是该款APP事先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二次加工”的新闻。通过“今日头条”搜索展现给用户的
发布时间:2014.06.06 -
《今日头条》动了谁的“奶酪” 新闻报道的独创性价值与时效价值?;?/h4>
《今日头条》是个性化信息推荐引擎,垂直搜索各大网站的新闻,进行分类后以新闻标题摘引的方式推送给客户,短时间就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然而,因为版权纠纷,《今日头条》今年六月被国家版权局立案调查,并被搜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实际上,《今日头条》和“Google新闻”(Google News)的商业模式相当类似,《今日头条》如今
发布时间:2014.11.17 -
网络创新不能罔顾版权
近日,资讯客户端“今日头条”遭遇传统媒体的“版权”围攻。 随着“今日头条”宣布融资1亿美元、估值5亿美元的消息传出,众多传统媒体对其侵权行为发出了强烈质疑。这或许并非眼红于互联网创新的造富神话,而是十多年来,传统媒体尤其是纸媒的生存空间已被网络媒体严重压缩,纸媒饮鸩止渴似的为网络廉价乃至免费提供内容,最终却发现自身正越来越没有安身之所。 一方面,我们看到,网络媒体的话语尺度要远胜于传统媒体,新闻
发布时间:2014.06.10 -
版权岂能随意“搬运”
随着国内资讯APP“今日头条”高调宣布获得融资1亿美元,“侵犯传统媒体版权”的争议再次跃然纸上?!?em>今日头条”一直标榜“不做内容生产者,只做内容分发者”、“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然而传统媒体因其侵犯著作权将其告上法庭引发了人们对“今日头条”新闻“搬运方式”的思考。 “今日头条”作为手机APP客户端软件,本身并非作品内容的创造者,却能以及时整理和转发当日的“头条新闻”闻名于世。殊不知,在
发布时间:2014.06.11 -
“今日头条”表态:将向媒体购买版权
6月18日,“今日头条”与《广州日报》签署合作协议。此前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作品,“今日头条”运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起著作权诉讼,并已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日前已正式就此案申请撤诉。 “今日头条”有关负责人称,公司愿意尊重媒体的选择,在今后的合作中,除了提供导流以及收益分成模式外,会向优质内容生产者购买版权
发布时间:201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