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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是一种独立于其他作品的新的作品类型吗?
对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经历了拆分后的著作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通过类电作品进行整体?;ひ约胺穸ń嗟?em>作品的?;ぱ蛹爸粱嬉酝獾姆腔婺谌莸淖龇ǖ墓?。最新的发展是把网络游戏认定为八种法定作品类型外的新类型作品,核心理由是,网络游戏具有区别于其他类型作品的独特表现形式。在涉及网络游戏著作权?;さ恼橹?,游戏规则是否表达、是否符合作品的要件是分歧较大的问题之一,本文对此不予涉及,仅聚焦于
发布时间:2023.06.06 -
委托作品侵害他人权利的责任承担
裁判要旨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合法来源抗辩的适用主体系侵权复制品的发行者及部分侵权复制品的出租者。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委托者不能适用合法来源抗辩。委托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委托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案情介绍 原告:高某 被告:上海乐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乐田公司)、上海乐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翔殷路第一分店(简称乐田公司第一分店) 高某于2006年创作完成《城市梦想》系列
发布时间:2022.03.23 -
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是服装能否构成作品的核心
我国著作权法所?;さ氖?em>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em>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实用艺术品本身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艺术性。实用功能属于思想范畴不应受著作权法?;?,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的仅仅在于其艺术性,即保护实用艺术作品上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亦即该艺术品的结构或形式。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さ氖涤靡帐?em>作品,除同时满足关于作品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其美术作品的特殊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
发布时间:2022.04.08 -
委托创作侵权中委托人的责任认定
【裁判要旨】 委托创作法律关系中,如作品著作权归属委托人,则委托人作为创作行为的受益主体、控制主体和监督主体,理应就作品创作过程中受托人的著作权侵权承担替代责任。同理,因委托人的著作权可概括性及于与最终作品无实质性差异的阶段成果,就阶段创作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责任,亦应由委托人承担。 一审案号:(2020)渝0192民初10393号 【案情】 原告:尧某。 被告: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发布时间:2023.08.09 -
雕塑家指称景区陈列的雕塑侵权
近日,知名雕塑家袁熙坤指责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景区奢香军营山地公园内安置的“支格阿鲁”雕塑涉嫌侵犯其著作权(支格阿鲁是彝族的射日英雄),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各地景区雕塑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有效维护景区雕塑作品各方权益,规避侵权风险,已成为业内广泛讨论的话题。 景区雕塑引发争议 袁熙坤祖籍贵州,是国内知名的雕塑家、画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北京怡苑文化艺术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3.07.20 -
中国电影靠版权“出圈”
,近年来,优秀的悬疑电影作品层出不穷,观众的观影水平也在提高。他认为,创作一部悬疑片的过程,也是跟观众赛跑、斗智斗勇的过程。为此,他在拍摄电影的过程中,特别注重节奏的把控,希望能够在观众刚好要猜到答案的时候,让观众提前知晓答案,同时又能带着观众进入下一个悬念。 很多悬疑电影透露着一种阴郁、压抑的情绪,《消失的她》则不同。崔睿表示,该电影不同于以往悬疑片的色彩运用,没有选择大量的冷色调和低饱和的色彩,而是
发布时间:2023.07.24 -
叶永青被判抄袭比利时画家西尔万,赔偿500万元
版面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西尔万损失500万元人民币。 这一判决要追溯到四年半前的一次轰动国内艺术圈的事件。2019年2月,西尔万通过多家比利时媒体发声,斥责叶永青抄袭其艺术创作,并以超过原作100倍以上的价格售出,获得巨额利益。他发现,叶永青抄袭了他于1980年代创作的作品:“鸟、鸟巢,鸟笼、红十字架、飞机......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则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样的。” 西尔万团队表示
发布时间:2023.09.02 -
作品独创性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作为著作权的基础核心理论问题——作品的独创性,时至今日仍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和争论的焦点。尤其是技术跃进带来对“作品可版权性判定”的挑战,也引发了对著作权领域老问题的新思考。我国著作权法整体上受到历史传统、公共政策导向、载体、创作意图、观感等因素的影响,又受限于其法领域的内部。本文试图从作品的独创性概念出发,对作品的本质、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和公共政策导向、影响作品独创性的因素、作品
发布时间:2023.11.20 -
小说作品名称获得商品化权益应具备哪些条件?看看“巫颂”商标案
小说作品名称获得商品化权益应具备哪些条件?近日,围绕“巫颂”商标引发的4件商标权无效宣告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所作的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将作品名称作为在先权益?;?,至少需要满足商标申请日前该作品处于著作权?;て?,申请日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易于将使用该作品名称的商品或者服务与该作品的著作权人联系在一起或误认为该商标的申请注册已经得到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
发布时间:2021.06.01 -
《著作权法》背景下网络游戏作品类型探究
一、作品类型和作品创作性的判断 (一)作品类型主要与表达手段和表现形式有关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是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对作品类型进行了列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又进一步对每种类型作品进行了定义,从中可以看出,作品的表现形式往往与作者创作所采取的表达手段直接相关,比如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
发布时间: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