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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地理标志?;ば?/h4>
国家主席习近平14日晚在北京同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举行会晤,会晤以视频方式举行。 中欧领导人宣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び牒献餍?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文).pdf
发布时间:2020.09.21 -
中欧地理标志?;ば?/h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pdf
发布时间:2020.09.21 -
专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
6月29日,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在扬州盛大开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指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非常荣幸能够与中国政府开展全面而富有成效的交流合作,希望能够与国家工商总局在推进马德里体系推广与运用、开展包括地理标志在内的商标方面的国际交流、深化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等方面进一步深入合作。 高锐在专访中感谢工商总局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长期的、有效的支持。他说
发布时间:2017.07.03 -
“福娃”商标起纠纷,历时两年见分晓
特殊标志专用期届满后,他人能否将其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及使用?针对这一问题,在“福娃”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行终1729号行政判决书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系争商标即第15569671号“福娃”商标使用在葡萄酒等指定商品上,不存在欺骗性,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亦不会对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
发布时间:2017.09.14 -
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终审落槌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国家质检总局)也批准了对“Napa Valley”实施地理标志?;ぃ猩坦驹谙嗤?、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地理标志构成混淆性近似的被异议商标,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2013年6月18日,商标局作出(2013)商标异字第07968号《“螺旋卡帕SCREW KAPPA NAPA”商标异议裁定书》(下称第07968号裁定),以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葡萄酒、白兰地
发布时间:2016.09.21 -
“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权终获胜
位于江苏省的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开古公司),因未经“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其销售的“龙井茶”“龙井绿茶”等袋泡茶产品包装上使用“龙井茶”商标,第5612284号“龙井茶LongjingTea”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其诉至法院。在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相继判令开古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后,开古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
发布时间:2017.01.17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判断标准
(作者:王玲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裁判要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识别性指向的是商品的地理来源和特定品质,而不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经营者。相应地,是否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不能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作为判断标准,而应当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产生误认作为判断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于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
发布时间:2016.12.22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判断标准
(作者:王玲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裁判要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识别性指向的是商品的地理来源和特定品质,而不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经营者。相应地,是否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不能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作为判断标准,而应当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产生误认作为判断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于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
发布时间:2016.12.22 -
运用地理标志商标 打造区域支柱产业
“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战略,注册是前提,使用是目的。”如今,很多地方已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在运用地理标志商标过程中抓好运作模式构建、许可使用管理、市场环境维护3个环节,才能确保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助力地方打造支柱产业和区域品牌。 沼山胡柚:品牌支撑 精准扶贫 “金牌、银牌,不如品牌”。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沼山镇充分发挥“沼山胡柚”品牌效应,助力精准扶贫,促进当地开展扶贫工作,沼山
发布时间:2018.06.20 -
苏格兰威士忌案澄清了地理标志的?;し段?/h4>
食品与饮料行业的法律专家乔治.坎贝尔(George Campbell)称,欧盟法院(CJEU)下达的意见对苏格兰威士忌协会(SWA)而言喜忧参半。 坎贝尔称:“意见的部分内容对苏格兰威士忌品牌所有者有利,但其他内容则弊大于利。CJEU在意见中澄清纳入产品的真实原产地信息并不能作为地理标志侵权的抗辩理由。自此,侵权者很难一方面利用原产地标示,另一方面却在品牌或标签中提供其他信息规避责任?!?SWA
发布时间:201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