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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被判五倍惩罚性赔偿案
裁判要旨 对于侵害商标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可根据侵权人提交的生产成本,一并考虑可能产生的其他经营成本,推算其总成本,再结合侵权人宣传的经营规模及商标侵权持续期间,合理推算侵权获利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法律并未规定仿冒商品包装装潢行为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应当与商标侵权分开判赔。在适用法定赔偿时,综合考虑侵权人主观恶意、侵权情节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案情简介 “悦某某/OR***”产品是雅某集团
发布时间:2025.03.13 -
江苏省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さ氖凳┮饧贰涫怠把?、大、快、同” 织牢知识产权?;ね?/h4>
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ぬ趵罚煌晟浦恫ㄉ笈兴咚媳H?、诉讼证据、技术事实查明等工作机制;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8月9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さ氖凳┮饧罚ㄏ鲁啤妒凳┮饧罚?,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さ囊饧返任募?,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快?;ぁ⑼;ぁ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
发布时间:2020.08.27 -
天某公司与上海柏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上述情况,法院采取直接清点计算机数量的措施实施了证据保全。 天某公司对柏某咨询公司等三被告提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讼,请求判令柏某咨询公司停止侵权,以其侵权行为造成天某公司的经济损失为基数,按两倍惩罚性赔偿经济损失20,793,000元,赔偿合理费用19万元,被告柏某设计公司、柏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对涉案软件依法享有著作权,根据相关国际条约的
发布时间: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