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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运动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笔者以第563861号决定为例,希望通过案件审查思路的剖析,能够对将来同类案件的审理有所助益,对广大读者有所启发。 案情聚焦 针对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专利权人)的名为“运动鞋”的 外 观 设 计 专 利(专利号:ZL201930327108.5,下称涉案专利),彪马欧洲公司(下称请求人)以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由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涉案专利分别与请求人在先取得的7项商标
发布时间:2024.07.23 -
浅析补强证据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程序中的认定问题
补充证据,与裁判者的“自由心证”相对应,当主证据由于存在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时,必须依靠补强证据佐证,对其在来源、形式上的瑕疵(或弱点)予以补强,藉此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进而作为定案的依据。补强证据规则最开始主要是在英国刑事诉讼范围内运用,后来逐渐扩大到其他国家以及民事与行政诉讼领域。 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
发布时间:2024.08.27 -
关于无效程序中组合物含量范围修改的思考
【弁言小序】 组合物权利要求通常用组合物的组分和含量等组成特征来表征,《专利审查指南》对组合物权利要求中组分和含量的限定作出明确规定,若违反该规定则权利要求?;し段Р磺宄?,因此在专利授权阶段,申请人通常会基于实施例进行修改,以克服上述缺陷。但在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修改时机和方式具有严格的限制,不仅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还应当满足《专利审查指南》中对无效阶段
发布时间:2024.09.24 -
评析“一种复合装饰板”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涉案专利“一种复合装饰板”(专利号:ZL201920768950.7)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为谭某,无效宣告请求人为梁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经审理后作出了第563521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该案是诠释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的典型适用,体现了无效程序中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客观、独立
发布时间:2024.07.09 -
使用公开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请求人育材堂(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和株式会社POSCO与专利权人日本制铁株式会社之间的多个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进行合案审理,并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认定请求人在案件中提交的使用公开证据能够达到证明目的,从而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案涉及专利号为201280016850X,发明名称为“涂装后耐蚀性优异的热压
发布时间:2024.07.08 -
无效程序中抵触申请的判断思路
【弁言小序】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比文件构成抵触申请需要满足时间性条件。所谓时间性条件是指,只有在涉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前提出并在涉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的在先申请才可能构成抵触申请。 在无效程序中,当请求人提交的主张构成抵触申请的对比文件优先权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且申请日和公开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后,在专利权人针对对比文件的优先权日提出
发布时间:2024.11.12 -
外观设计专利单独对比的特殊情形
对比原则。这种情形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一是要求该对比设计的构件数量与涉案专利一一对应,二是构件之间具有明显组装关系,其不同于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多项外观设计组合对比,因为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多项外观设计组合对比没有上述条件限制,在现有设计中有相应组合启示的情况下,可以将多项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进行拼合和替换。 【案例演绎】 在名称为“蓝牙耳机及充电仓”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中
发布时间:2024.12.10 -
浅析保密审查制度在无效程序中的审查适用
摘要 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和其他国家的保密审查制度,梳理了我国保密审查制度在无效程序中的审查思路,并结合无效程序中典型案例初步探讨了保密审查制度在无效程序中适用判断,希望能够对后续理论研究和实际审理策略提供参考。 关键词 保密审查 向外国申请专利 无效 实质性内容 完成地 一、引言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ぶ恫ň褪潜;ご葱?。设立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是?;ず图だ葱隆V恫ㄖ贫鹊氖抵适恰耙?/p>
发布时间:2024.12.03 -
无效宣告审查程序违反听证原则的认定
【裁判要旨】 无效宣告请求人仅主张本专利不具备新颖性故亦不具备创造性,且未提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其他具体理由,专利行政部门未告知专利权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其他具体理由,亦未给予其针对该具体理由陈述意见的机会,径行认定本专利具备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专利权人主张无效宣告审查程序违反听证原则,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键词】行政 发明专利权无效 听证原则 【基本案情】 某
发布时间:2025.04.03 -
外观设计对比时对尺寸绝对值和相对比例关系的考量 含判决书原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件,明确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通常并不记载和限定具体的长宽高数值,故一般无法将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的长宽高绝对值进行具体对比。但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能够体现该外观设计不同部分之间的相对比例关系的,可以将该相对比例关系作为确定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之间相同点或区别点的依据。 涉案专利系名称为“座椅(EPP笑脸2)”的外观设计专利
发布时间:2025.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