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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泄密为由提出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的期限及其起算点
【裁判要旨】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以他人未经其同意泄露发明创造内容为由提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的,提出声明期限的起算点,应当是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主观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未经其同意泄露发明创造内容这一客观事实的时间,而非该客观事实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的时间。 【关键词】 行政 外观设计专利行政复议 新颖性宽限期声明 他人未经同意泄露发明创造内容
发布时间:2025.12.18 -
向域外当事人送达时应平衡好“采取一切合理努力”与“防止程序滥用” 含二审判决书原文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三起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明确人民法院在向涉外案件中难以找到的域外当事人送达时,既要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也要防止当事人滥用程序妨碍诉讼进行,在依法?;さ笔氯死娴耐奔峋霰苊庥啥褚夤姹芩痛锏贾碌某绦虿坏蓖涎?。 三案涉及名称均为“具有不同用户终端的多媒体通信中跨层优化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赛某公司、王某妮、王某军为
发布时间:2026.02.09 -
剑指科创知产?;ね吹?以案释法划定权利边界
种子侵权的幕后组织者该如何追责?实物难以拆解时专利侵权如何判定?恶意诉讼干扰经营又该如何规制?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加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ちΧ取弊ㄌ庵傅夹园咐?,覆盖技术秘密侵权、植物新品种侵权、药品专利授权确权、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恶意诉讼等多个领域,精准破解科创领域知识产权审判中的诸多实践难题,以清晰的裁判规则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实质认定种子侵权
发布时间:2026.03.03 -
某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牟利,11项专利认定为职务发明归原公司 二审判决书
等)、谋取商业机会(如促成上海某公司与余姚某公司合作项目并转移资源),为其关联公司申请涉案“拉线马达装置”专利(专利号20202053*****)。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乔某1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关联公司据此获取的专利权不具有合法性基??;涉案专利涉及拉线马达装置,与余姚某公司主营的健身器械阻力调节轮业务高度关联,乔某1作为总经理能获取公司技术信息、参与技术改进(本职工作包含研发管理),且
发布时间:2026.03.05 -
最高法院认定:专利无效程序中“稻草人”合法 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点 本案系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争议焦点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否具备创造性。法院认为,证据1公开日早于申请日且技术领域相同,可作最接近现有技术。权利要求1与证据1的区别特征(集成控制模块、??榧芄?、输入输出通道)属公知常识或已被证据2公开,结合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故不具备创造性。郝某亮作为自然人有权提出无效请求,程序合法。维持被诉决定及一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3.06 -
最高法院裁定:专利无效程序中“稻草人”合法
去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第84号令,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在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2节增加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并非请求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将不予受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威海元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威海元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同步呼应了《专利审查指南》修订后的实践适用,具有极高的实务参考价值。 案件脉络显示,威海元某公司拥有
发布时间:2026.03.06 -
亚马某公司等与专利行政管理(专利)二审行政判决书
【要点速览】 本案(三起涉“具有不同用户终端的多媒体通信中跨层优化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裁判要点如下:法院明确向涉外案件中难以送达的域外当事人(如美籍共有人王某妮),需兼顾程序权利保障与滥用防范。针对王某妮拒收文书,依法采取多种送达方式——按其本人提供的美国地址(中美邮政妥投签收)、一审确认地址、同案亲属及一致行动人转送、境内劳动合同及户籍地址送达、两次公告送达(届满法定期限
发布时间:2026.02.09 -
江苏某科技公司诉江苏某管件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二审判决书
【裁判观点】 如果专利权利人已尽力举证并足以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利要求?;し段Ь哂薪洗罂赡苄裕也痪弑缚毖樘跫?,而被诉侵权人有能力举证但不提交相反证据予以反驳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1316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甲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 法定代表人:宋某,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乙公司。住所地
发布时间:2025.09.26 -
对重复侵权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基本案情】 M**荷兰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系名称为“运动机构”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于2018年、2020年、2021年通过不同渠道购买到被告宁波精某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某公司)制造、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其中,2020年系购买自被告上海东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某公司)经营的4S店。M**公司曾于2016年以精某公司2016年9月18日之前制造、销售的被诉产品侵犯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25.06.16 -
违反保密义务主张现有设计,法院:不予支持!
故事梗概 A公司是“模拟除颤仪”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于2021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专利,用于模拟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进行急救训练教学的仪器。 A公司发现,B公司和C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A公司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狗⑾?,曾从事A公司模拟除颤仪相关项目研发的前员工周某、廖某、覃某、段某先后离职,2个月内即首次持股B公司,并从事相关职务。A公司遂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25.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