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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种业知产司法?;な蟮湫桶咐ㄊ﹟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一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刑初102号 【简要案情】 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赛某某雇佣齐某某(另案处理)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非法从事种子生产、销售。赛某某从甘肃等地购买玉米种子,并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齐某某等人用赛某某所购不同品牌的玉米种子包装袋分装后,分别销往河南、山东、安徽、湖北等地。2019年2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09.08 -
恶意抢注商标的“受让人”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知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南京元贝公司并不享有在手机应用市场上架运营的软件中使用“元贝”“元贝驾考”字样的在先权利,西安元贝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南京元贝公司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使用“元贝”“元贝驾考”的行为属于商标性使用,本案应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南京元贝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2024.04.30 -
“外星人电解质水”遭侵权,法院判赔500万元
商标作为品牌的核心资产,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新消费品牌快速崛起,商标侵权问题日益凸显。 近期,“外星人”诉“遇见外星人”一案在广东迎来终审。法院判定,广州唯某公司、江苏唯某公司等生产销售“遇见外星人”饮料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需赔偿元某公司500万元。 案情还原:“外星人电解质水”遭遇侵权 2020年10月,元某公司推出“外星人电解质水”系列产品,之后完成商标
发布时间:2025.05.15 -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次就确定颜色商标是否通用的检验标准作出裁决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次就确定颜色商标是否通用的检验标准作出裁决,采纳了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在 Milwaukee 案中的检验标准,并维持了委员会对PT Medisafe公司(Medisafe)申请注册的深绿色医疗检查手套颜色商标属于通用性质的判定。 Medisafe提出了将深绿色作为医疗检查手套的注册商标的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PTO)的审查员认为该商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需要证明其
发布时间:2025.06.03 -
卫浴产品LOGO雷同?法院判了
明明缩写和中文名都对得上,这下应该是买到知名品牌了吧?诶别急这有可能是“搭便车”的起名方式请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H公司是一家境外公司,主营设计、制造和销售卫浴产品,在卫浴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H公司拥有“HG”商标专用权。汉某陶瓷厂、汉某公司在其生产的卫浴产品上使用了与H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Hg”商标,且注册与H公司的中文名称相近似的“汉某”字号。汉某陶瓷厂、汉某公司均有销售
发布时间:2025.05.12 -
友情链接擅用他人商标侵权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9.02 -
漫谈“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在知识产权中的应用
经济损失 1.5 万元。一审判决后,薛某和燕某均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 上述案例属于典型的“接触加实质性相似”在版权法中的运用。事实上,笔者发现,“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推定思维,在商标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以下逐一展开分析。 “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思维对专利法的影响 “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推定方法在专利法上主要体现在对于涉及
发布时间:2017.08.08 -
从驰名商标侵权案件中看商标功能与商标使用的联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邓卓 罗素云) 【案号】 (2015)京知民初字第1944号案件 【裁判要旨】 由于传统商标制度是以“禁止混淆”理论搭建的,商标最核心的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传统混淆理论认为无混淆时,无侵害,不?;ぃ衔夜?em>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于识别来源”的使用行为是认定侵权的前提。但驰名商标不仅具有普通商标的识别来源功能,还因自身显著性和良好声誉具备了广告功能,在此
发布时间:2017.01.04 -
关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五十七条及五十九条的适用
(作者:余晖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 微信商标案、非诚勿扰商标案的判决引发了IP界的网络狂欢,与之相关的文章点击量动辄几千上万,感觉人人都能在商标领域指点江山,同行们均感叹压力山大。其实这很正常,穿这个牌子的衣服、吃那个牌子的食品、坐什么车、住谁开发的房,这些日常选择都需要与某些具体的商标相联系,这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表达式。市场的差异化是商标产生的源动力和存在的
发布时间:2016.05.04 -
不具有显著特征的“非遗”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
(作者:吴园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案号】 (2015)京知行初字第3581号 (2016)京行终1479号 【裁判要旨】 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名称能否核准注册为商标,考察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具有显著特征。缺乏显著特征的“非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非遗”的传承者可继续使用该标志。 【案情介绍】 “汤瓶八诊”即头诊、面诊、耳诊、手诊、足诊、骨诊、脉诊、气诊八种诊疗方法,是源自阿拉伯末梢
发布时间:201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