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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温莎”幼儿园,谁是“李鬼”?
在幼儿早教领域,具备国际背景的“温莎”品牌有着一定的知名度,可是,市场上却出现了不同主体开办的“温莎”幼儿园。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北京育达威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下称育达威公司)诉马鞍山温莎幼儿园、北京温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温莎教育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二被告未经“Windsor”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擅自突出使用含有“Windsor”的标识,共同侵犯
发布时间:2019.09.05 -
“佩尔优”商标案一审有果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原告佩尔优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佩尔优公司)与被告河北佩尔优智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河北佩尔优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河北佩尔优公司未经佩尔优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突出使用“佩尔优”字样,侵犯了佩尔优公司的注册商标权;河北佩尔优公司将“佩尔优”作为企业字号,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二者
发布时间:2019.09.26 -
南京专利代办处新增商标受理业务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下称南京专利代办处)新增商标受理业务的新闻发布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宣布自9月20日起,南京专利代办处正式对外开展商标申请受理服务,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变更、删减、转让、许可备案、注销、续展、国际注册等24项商标品牌服务。 会上,南京专利代办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江苏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据介绍,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集中管理的新
发布时间:2019.09.30 -
“解百纳”商标侵权案判赔20余万元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二审审结了河北省昌黎县今朝美长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今朝美公司)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裕公司)、济南正商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正商公司)关于“解百纳”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山东高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今朝美公司与正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今朝美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正商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
发布时间:2019.10.17 -
“钟南山”商标被驳回,“雷神山”、“火神山”也被抢注?
已经被申请成了商标,至今已经申请了3件。 2004年1月15日,申请人杨某在第3类化妆品类别申请了第一件“钟南山”商标,于2006年3月1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 2004年12月24日, 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申请的第5类“钟南山”商标,使用在疫苗、药物胶囊、抗菌素等医疗领域,于2007年11月2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 2018年12月28日,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第35类
发布时间:2020.02.20 -
顶格处罚10万元!北京市朝阳区重罚抢注火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
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和湖北两家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标共计10件。因代理恶意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北京这家代理公司被处以最高额度10万元???。记者了解到,此案为打击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全国第一案。 3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对“火神山”等63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根据相关报道
发布时间:2020.03.13 -
从司法实践看商标民事侵权案件损害赔偿之权利人所受实际损失
商标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方式的计算具有重大意义。2019年4月,最新修改的《商标法》大幅提高了惩罚性赔偿的上限,但保留了2013年《商标法》对损害赔偿额计算方式之规定的基本格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2013年后的商标侵权案件,来探索有关损害赔偿方式的司法实践情况。 商标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整体数据分析 笔者调取了CIELA数据库2014-2017年6003个民事一审案件的数据[1](见表1
发布时间:2020.03.17 -
浅谈角色名称商品化权益的保护与限制
皮皮鲁公司与薇美姿公司关于“舒克”商标的争夺战已然开启。本案涉及商品化权益等问题,本文尝试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近期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广州薇美姿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薇美姿公司)注册的“舒克”商标无效。 经查证,薇美姿公司在第三类商品上持有第4317923号“舒客”商标(申请于2004年10月19日)、第9303795号“舒客”商标(申请于2011年04月06日)、第
发布时间:2020.03.17 -
“特種兵”商标注册是否具有不良影响?看看法院怎么判
2020年3月17日, “特種兵”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进行审理。 第三人苗某于2018年5月9日对原告江苏苏萨公司的第11591139号“特種兵 THE SPECIAL ARMS及图”(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要理由为诉争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情形;诉争商标横向排列的五星标识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等级产生误认,构成
发布时间:2020.03.20 -
不同=新的?商标行政程序中“一事不再理”被误读
2002年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现行2014年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保留了上述条款(以下均简称为《商标法条例》)。 201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9)》(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的通知,其中指出: 按照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