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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共同体商标正式更名为欧盟商标
依据欧盟新修订的《欧盟商标条例》(欧洲议会及欧洲理事会第(EU) 2015/2424号条例),自2016年3月23日起,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将正式更名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此外,自该日期起,该局所管辖的两项知识产权之一的“共同体商标”(CTM),也将正式更名为“欧盟商标”(EUTM)。 欧洲联盟对其商标?;は喙胤ü孀龀龅男薷模?016年3月23日正式生效。欧盟商标改革立法
发布时间:2016.03.24 -
“驰名商标”为什么不能用于包装宣传?
(本文发表于《食品界》2013年第3期) 【编者按】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这是继1993年和2001年之后,立法机关根据现行需要对商标法做出的第三次修改。新版《商标法》的条文从原来的64条增加到73条,内容更加细致丰富,其中在驰名商标问题上的变化尤为显著。对此,记者邀请了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发布时间:2013.11.14 -
售后混淆型商标侵权及其抗辩实务分析
目 录 一、 售后混淆及其可责性分析 (一) 售后混淆的概念 (二) 售后混淆型商标侵权的归责依据 二、售后混淆在我国商标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售后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的典型判例 (二)售后混淆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典型判例 三、售后混淆型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 (一)商标近似判断的抗辩 (二)商标性使用的抗辩 (三) 自有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抗辩 (四)权利人注册商标不具显著性的抗辩 (五)售后混淆中
发布时间:2020.07.15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调整商标官费的最终规则
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2020年11月17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一项关于商标申请和商标审查与上诉委员会(TTAB)各项程序新官费的最终规则。该规则将于2021年1月2日生效。上一次商标官费调整大约是3年前。 各项官费增长幅度不一。通过TEAS Plus(对于初始的主要注册申请,USPTO提供三种电子申请选项:TEAS Plus、TEAS RF和TEAS
发布时间:2020.11.30 -
“婷美佳人”与“婷美保健”究竟谁“更美”?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婷美保健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婷美保健公司)诉婷美佳人(厦门)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婷美佳人公司)、李某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案,维持一审判决,即婷美佳人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婷美保健公司“婷美”系列商标专用权的涉案侵权行为,赔偿婷美保健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33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案是典型的超范围、不规范使用已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20.09.16 -
472件“冰墩墩““谷爱凌”系列商标被国知局驳回或无效
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 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在北京和张家口隆重举办,来自全球90多个国家的冬奥健儿们奋勇拼搏,诠释了“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传递着“一起向未来”的文明和谐进取的美好愿景。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すぷ?,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
发布时间:2022.02.14 -
南京“大牌档”诉侵权索赔数百万,被告申请商标无效宣告!
提起“大牌档”三个字,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此前,“南京大牌档”母公司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惠公司”)因拥有“大牌档”、“大牌檔”商标,一纸诉状将使用“巢州大牌档”和“合淝大牌档”名称的餐饮经营方告上法庭,分别索赔200万和300万。被告“巢州大牌档”为巢湖市巢州大牌档饭店的各个门店及其母公司安徽省溪味坊餐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案件已于2022年4月28日开庭。 2022年5月19
发布时间:2022.06.02 -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商标使用行为的认定
01 案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刑终514号刑事裁定 02 裁判要旨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使用”商标行为不限于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及交易文书或广告宣传等有形载体上的行为。物联网环境下通过配对链接等无线通信技术将商标展示在配对设备上的行为,同样属于商标使用行为。该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当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商标使用方式和是否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等因素
发布时间:2023.02.28 -
“公?!苯?em>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3)京行终1592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第三人:杨永强。 审理经过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2)京73行初801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3年3月1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发布时间:2023.08.01 -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广州茶理宜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申请人:湖南鼎太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凌兴旺 争议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第21类茶叶罐、纸杯等。 原申请人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具有抄袭、摹仿如“茶理宜世”“茶颜悦色”“喜小茶”“嫦娥的茶”等众多知名饮品品牌的一贯恶意。争议商标系对原申请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发布时间: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