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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在创造性判断中考虑与否的判定标准
包含有效量的所述乙酸Larazotide;和在所述第二基底包衣外的第二延迟释放包衣,所述第二延迟释放包衣包含70%包衣水平的甲基丙烯酸和丙烯酸乙酯的1:1共聚物且在胃液中基本稳定以在空肠中释放所述乙酸Larazotide。 2017年3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7不具备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涉案发明专利申请。某公司不服,提出复审请求。2018年9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复审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20 -
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准确理解和创造性的评判
【弁言小序】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专利权划界的基础和依据,对其中技术术语的理解不仅关系到?;し段У娜范ǎ够嶂苯佑跋煨掠毙院?em>创造性的评判。因此,如何综合考量技术术语在本领域的通用含义、说明书对该技术术语的解释说明以及该技术术语对权利要求?;し段У木咛逑薅?,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一具体案例,解析合议组如何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进行准确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客观评判权利要求的创造
发布时间:2023.12.12 -
浅谈改进动机和常规选择对创造性结论的影响
摘要: 改进动机和常规选择是创造性判断中常用的思路,本文选取两个实际案例,通过对比分析改进动机和常规选择对创造性结论的影响,探讨了在实际案例审查过程中如何对这二者进行思考,并选择何种思路,以实现高效准确审查,确保结论正确。 前言 在实际审查工作中,多年的审查工作经验使得审查员对于创造性结合启示的判断已经日趋成熟,基本都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不免会落入所有申请都用结合启示判断的惯性思维或者定势思维
发布时间:2021.10.27 -
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相近、相关技术领域的确定
【裁判要旨】 确定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领域时,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为对象,以主题名称为起点,综合考虑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相近的技术领域,构成专利技术领域的相近技术领域;专利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所应用的技术领域,构成专利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领域。 【关键词】 行政 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 创造性 相近技术领域 相关技术领域 【基本案情】 陈某建系
发布时间:2024.10.10 -
包含方法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判断
【裁判要旨】 对于既包含产品形状、构造,又包含产品制造方法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在判断其新颖性、创造性时,如果其方法特征能够使产品具有某种特定形状、构造,则该方法特征对实用新型专利权?;し段Ь哂邢薅ㄗ饔谩T诮行掠毙?、创造性判断时,应当将该方法导致的特定形状、构造与现有技术的形状、构造进行比对,而非将该方法本身与现有技术的方法进行比对。 【关键词】 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客体 含方法特征的
发布时间:2024.08.15 -
问题导向下的我国发明创造性评判标准研究
作者简介: 李越,复审委质量保障处处长 冯涛,复审委交通装备申诉处处长 邹凯,复审委医药生物申诉二处副处长 李瑛琦,复审委医药生物申诉一处副处长,首席诉讼代理人 倪晓红,复审委光电技术申诉二处副处长,首席诉讼代理人 一、引言 近两年,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专利审查愈发以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追求,导致创造性评判在专利审查体系中愈发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且对于评判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在实操
发布时间:2017.10.16 -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本案要旨 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如果提出自己的产品生产于该专利申请日前,即提出该专利无创造性,则有义务提供合法、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在其产品部分图纸记载的制图日期晚于该专利申请日的情况下,该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该专利申请日前请求人生产的产品的具体结构,整体上不能认为该证据材料是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形成的,因此不能被采纳。 简要案情 北京康得环??萍脊煞萦邢薰荆虺票本┛档霉荆┦恰翱熳敖攀旨?/p>
发布时间:2007.09.12 -
在未申请专利技术方案基础上增加技术特征所授权专利的权属问题
上诉。二审法院另查明:袁某在参与东育公司攀钢项目时,双方间没有袁某对为攀钢公司设计的酸洗切边卷取机装置负有保密义务或不得申请专利的约定。二审法院认为,东育公司对为攀钢公司设计的酸洗切边卷取机,并未采取保密措施,显不属于东育公司的商业秘密,应认为已通过使用公开的方式于2004年8月该装置投入正常运行后成为现有技术。袁某可以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发明创造。现袁某开发出涉案专利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相较于东
发布时间:2017.05.09 -
创造性评判——最接近现有技术的考量因素
技术问题。在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想到进一步提高对比文件1中固体溶质的含量,即使面对进一步提高固体溶质含量的技术问题,也不会想到通过提高脂肪链烷醇酰胺的含量使固体溶质溶剂化?;诹秸呋炯际跷侍饧凹际豕顾季钜旖洗?,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在该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显而易见地得到发明的技术方案。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应当是一项发明创造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的起点。无论技术领域是否相同,均
发布时间:2017.03.14 -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本案要旨 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如果提出自己的产品生产于该专利申请日前,即提出该专利无创造性,则有义务提供合法、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在其产品部分图纸记载的制图日期晚于该专利申请日的情况下,该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该专利申请日前请求人生产的产品的具体结构,整体上不能认为该证据材料是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形成的,因此不能被采纳。 简要案情 北京康得环??萍脊煞萦邢薰荆虺票本┛档霉荆┦恰翱熳敖攀旨?/p>
发布时间:20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