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驳回
-
霉霉申请驳回“Swift Home”商标 指控字体侵权致消费者混淆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美国流行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昵称“霉霉”)近日通过其法律团队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申请,要求驳回纽约家纺公司Cathay Home注册“Swift Home”商标的请求。 根据法律文件,Cathay Home于2025年申请的“Swift Home”商标中,“Swift”一词采用特殊草书字体,与泰勒已注册的签名商标高度相似
发布时间:2026.02.24 -
关于第21470575号“黄粱一孟”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江苏星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70575号“黄粱一孟”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商标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并非是成语的滥用,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且“三锅演义”等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黄粱一孟”文字为成
发布时间:2018.04.08 -
「加菲猫」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关于第22302196号“加菲猫”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97924号 申请人:鲍斯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302196号“加菲猫”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商标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商标局引证的第9772073号“加菲猫”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在我委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予以无效宣告,故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障碍。商标局引证的第
发布时间:2018.07.23 -
布朗多因申请商标近似引官司
原标题:如何考量商标共存同意书的法律效力? 判断两件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时,应如何考量在先商标权利人所出具商标共存同意书的法律效力?近日,针对第25228896号“PRONTO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引发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就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虽然诉争商标与第4963468号“PRONT”商标
发布时间:2020.01.02 -
频因“伪日系”惹争议的元气森林,申请注册日文“気”字图形商标被驳回?!
由“姐姐”张雨绮代言、主打“0糖0脂0卡路里”宣传概念的元气森林,作为一个互联网创新型饮品品牌,在今年夏天可谓红极一时。事实上,成立4年来,元气森林频频因其商标用日文“気”字代替中文“气”字、瓶身背后还写着“日本国株式会社元気森林监制”字样而被指“伪日系”,置身于争议风波中。而正是这一“気”字,也让元气森林陷入了一起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中。 近日,针对北京元气森林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元气
发布时间:2020.09.04 -
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证据重点问题问答
在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审理实践中,申请人对证据提交的形式、种类、实质要求等存在诸多困惑,我们编写了《驳回复审案件证据重点问题问答》,帮助和引导商标复审申请人积极、全面、规范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证据重点问题问答.pdf
发布时间:2026.01.12 -
最高院:再审改判,“雨花石”商标花落中烟
发布时间:2025.10.20 -
“收钱吧”商标为何注册不成功???
商标注册是一项很有学问的事情,我们都知道商标的作用是区分服务和商品来源,如果商标没有显著性,是很容易被商标局驳回的,比如下面这家科技公司就做了错误的决定。 上海喔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推出了一款中小型商户专业移动支付付款工具,取名为“收钱吧”,目前已经有不少的商标用户,但是商标却迟迟注册不成功,原来这家公司将“收钱吧”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在金融类服务上,先后被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了注册申请
发布时间:2018.07.16 -
6件“苏鲜生”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据此判决驳回苏宁易购上诉,维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驳回苏宁易购6件“苏鲜生”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决定。 是否近似引纷争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3月,苏宁易购就在旗下的苏宁超市开售自营生鲜产品时使用“苏鲜生”一词。2017年4月,苏宁易购在徐州推出了全国首家“Su Fresh苏鲜生”精品超市,走“线上配送
发布时间:2019.11.12 -
“个案审查”原则在驳回复审案件中的适用
对于商标代理从业者而言,“个案审查”原则是个再熟悉不过的概念。尤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驳回复审决定和判决文书中,我们经??梢钥吹嚼嗨啤吧瘫瓴捎酶霭干蟛橹贫?,其它商标初步审定或者获准注册的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应予注册的当然依据”的表述。但是,这些表述大多止步于此,并不会对“个案审查”原则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原因进行详细的说理,这也
发布时间: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