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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樊城与广东广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兄弟时代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 [(2016)粤73民终819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樊城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广视传媒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北京兄弟时代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案情与裁判】 樊城以广东广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传媒)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的约定支付稿费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视
发布时间:2018.04.28 -
《梦想海贼王》一审被判侵权
国地区使用《海贼王》动画片及其中形象美术作品制作、运营手机卡牌游戏的权利。有爱公司将其制作的《梦想海贼王》手机卡牌游戏(后改为《草帽船长》等名称,下称涉案游戏)通过互联网提供用户下载运行。涉案游戏中使用了《海贼王》角色形象中214幅美术作品作为游戏卡牌角色形象,同时这些角色涉及的剧情作为游戏卡牌角色简介,侵犯了东映动画享有的美术作品及《海贼王》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令有爱公司赔偿
发布时间:2018.09.26 -
称网络电影擅用曲作品《云宫迅音》《女儿情》,许镜清起诉索赔60余万
称电影《孙悟空七打九尾狐》、《西游之女儿国篇》未经其许可在配乐中使用其音乐作品《云宫迅音》、《女儿情》,许镜清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北京麦田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0余万元等。4月22日下午,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被告出品电影擅自使用曲作品,并在视频平台传播 原告
发布时间:2019.04.23 -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追梦赤子心》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小时53分至1小时56分处,将歌曲《追梦赤子心》作为背景音乐播放,节目片尾载明合作视频网站为腾讯视频、爱奇艺视频及优酷视频,且涉案节目在前述平台上播出时载有东方卫视台标。北京东乐影音并未授权东方卫视在极限挑战第四季节目中使用涉案歌曲作为背景音乐,遂以上海东方娱乐侵犯其作为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的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判令上海东方娱乐于优酷视频、腾讯视频、爱奇艺视频中删除
发布时间:2020.01.03 -
《全民枪战》被判抄袭《穿越火线》地图,腾讯一审获赔4524万!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对《全民枪战》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全民枪战》6幅地图与《穿越火线》游戏场景地图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同,侵犯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享有的《穿越火线》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畅游云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畅游云端公司)、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雄互娱)等七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共同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与
发布时间:2020.01.08 -
电商领域年度十大案例发布,知识产权诉讼受关注
都是电子商务领域具有导向价值的问题。其中,首例涉及微信小程序案中,平台责任认定案;拼多多“假一罚十”交易规则的效力认定案;全国首例定性“暗刷流量”合同效力的案以及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拥有版权案等知识产权诉讼入榜。 案例一:首例涉微信小程序案 亮点:认定平台是否担责 【基本案情】 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腾讯公司对
发布时间:2019.12.19 -
蔓蔓看App“共享”优酷会员构成侵权,法院判赔200万元
因认为“蔓蔓看” App在其客户端以“共享会员”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酷平台上的内容并进行在线有偿播放的行为,侵犯了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优酷公司将该App经营者北京蔓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蔓蓝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2019年8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
发布时间:2019.09.03 -
网络游戏侵权诉讼跨境管辖问题探讨
,侵权结果发生地是侵权行为所涵盖的网络传播范围内。虽然互联网技术有“打破国界”的趋势,但由于游戏服务器锁区,海外发行、运营等现实状况,还是把“研发”与“宣传、发行、运营、消费”等行为割裂开,而后者恰好置于“我国的网络传播范围”之外。 (二)原告初步举证的“两难” 原告仅仅举证网页下载截图,但无下载apk或app文件包后的安装、运行画面,无法完成对应性的证明义务;而如果使用vpn软件“翻墙”运行游戏,又变相
发布时间:2017.12.19 -
直接“拿”别人的短视频来带货,看似“抄近道”,实则侵权了!
短视频作为大众娱乐的方式,也成为了商家带货营销的热门手段。但有些博主“灵机一动”,直接“拿”别人的短视频来带货,看似“抄近道”,实则侵权了!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小应是网络达人,在某短视频平台有上万粉丝。为给某款新型拖把带货,她制作了该拖把使用性能和诀窍的测评视频,并在发布该视频时挂载商家的商品
发布时间:2025.05.20 -
1 元秒杀热门盲盒,真合作还是“蹭热度”?
标语,作为其“双12”赠品活动宣传。泡某公司认为淘某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就案涉盲盒形象图片享有的美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双方存在联名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请法院判令淘某公司赔偿泡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万元。 淘某公司辩称,案涉盲盒产品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用于赠送消费者,已在赠品展示信息中明确标注了泡某公司的作者身份、产品商标及权利来源,未对泡某公司商标和著作权进行
发布时间:2025.06.17